
依法代理是稅務代理的一項重要原則,法律、法規是開展稅務代理的前提條件。首先,從事稅務代理的稅務代理人和稅務代理機構必須是合法的。稅務代理人必須是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并在注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具有稅務代理執業的注冊稅務師;稅務代理機構必須是依照國家法律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而且稅務代理合同必須是稅務師事務所統一簽訂,不允許注冊稅務師單與委托人簽訂合同。其次,稅務代理人在辦理稅務代理業務的過程中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全面履行職責,不能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范圍,對稅務職權范圍內的事務和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行辦理的,不能進行代理,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違法事項不得代理,并報告稅務。注冊稅務師制作涉稅文書,須符合國家稅收實體法的稅收原則,依照稅法規定正確計算被代理人應納或應扣繳的稅款。同時注冊稅務師執業行為必須按照有關稅款征收管理和稅務代理的程序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在代理過程中,充分體現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合法意愿,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開展業務。
稅務代理的范圍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允許稅務代理人從事的業務內容。盡管世界各國所規定的業務不盡相同,但其基本原則是大致一樣的,即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主要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委托的各項涉稅事宜。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規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從事下列范圍內的業務代理: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
3.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4.辦理除外的領購手續,
5.辦理納稅申報和扣減稅款報告,
6.制作涉稅文書,
7.開展稅務咨詢(顧問)、稅收籌劃、涉稅培訓等涉稅服務業務,
8.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9.審查納稅情況,
10.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11.利用主機共享服務系統為一般納稅人,
12.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包括:
1.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2.辦理準購手續;
3.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4.申請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延期繳稅;
5.制作涉稅文書;
6.進行稅務檢查;
7.建賬建制,辦理賬務;
8.開展稅務咨詢、稅務業務培訓;
9.受聘稅務顧問;
10.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進行稅務行政訴訟等。
稅務代理是代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屬性,屬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種。具體來說,稅務代理就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法律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 國家對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技術人員實行注冊登記制度。按本規定取得中華共和國注冊稅務師書并注冊的人員,方可從事稅務代理活動。 一般來說,您可以在注冊稅務師的幫助下,減少納稅錯誤,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稅收籌劃,注冊稅務師還可以協調稅收征納雙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見進行調解,也可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級稅務申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