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包是指企業動態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業的功能和服務,并利用企業外部的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 外包是一個戰略管理模型,所謂外包(Outsourcing),在講究專業分工的二十世紀末,企業為維持組織競爭核心能力,且因組織人力不足的困境,可將組織的非核心業務委托給外部的專業公司,以降低營運成本,提高品質,集中人力資源,提高顧客滿意度。外包業是新近興起的一個行業,它給企業帶來了新的活力。
外包方式主要有合同業務管理方式(BMC)和委托方式。
合同業務管理方式純粹是一種外包方購買第三方服務模式,第三方(承包方)負責全部或大部分投資和業務管理工作,并承擔投資風險;外包方只根據第三方完成業務的績效和合同約束則購買服務,不用負責第三方的投資風險;合同終止則合作終止。
按地理分類
外包根據供應商的地理分布狀況劃分為兩種類型:境內外包和離岸外包。
1.境內外包
境內外包是指外包商與其外包供應商來自同一個國家,因而外包工作在國內完成。
2.離岸外包
離岸外包則指外包商與其供應商來自不同國家,外包工作跨國完成。
外包使一些新的經營業務得以實現。一些小公司和剛起步的公司可因外包大量運營職能而獲得**性的飛速增長。
按工作性質分類
外包的范圍按工作性質可分為“藍領外包”和“白領外包”。
1、“藍領外包”指產品制造過程外包。
2、“白領外包”亦稱“服務外包”,指技術開發與支持其他服務活動的外包。
其中技術開發與支持的外包一般采用一次性項目合同的方式尋求第三方專業公司的服務,稱為“合同外包”;其他服務活動的外包多通過簽定長期合同的方式交由專業外包提供商進行,稱為“職能外包”。
承包與租賃的共同點是第三方不做資本投資,只承擔作業和服務;不同點是,承包管理的企業只承擔營運與維護作業及相關服務,而租賃管理的企業除此之外,還承擔設施整修任務。
特許管理與BOT特許管理的共同點是第三方負責投資,這也是這兩種模式與承包模式和租賃模式的較大區別;特許管理和BOT特許管理的較大區別是特許管理的企業不參與設施建設而BOT特許管理的企業負責設施建設;合同期內,BOT模式中第三方擁有資產所有權(合同終止時所有權移交給委托方),但在特許管理中卻不一定擁有。
**外包方式還有一種公私合營模式(PPP),是國內外廣泛關注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需要考慮**參與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圍與程度,這是一個值得探討且令人困擾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