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被“質疑”應該怎么辦?答:單一來源沒有質疑、投訴,供應商只能在公示期間提出異議,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收到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的異議后,應當在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補充論證,論證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依法采取其他采購方式;論證后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將異議意見、論證意見與公示情況一并報相關財政部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補充論證的結論告知提出異議的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如對于重要物資、關鍵設備、三劑和大宗原料招標方案的可實行“開門編制”,即邀請企業技術、機動、生產等部門共同參與招標方案的討論與審核;對有要求的重要項目物資招標方案的,可實行“專家編制”,即邀請中石化系統內的技術專家,必要時可邀請外部的技術專家,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技術優勢,科學設計招標方案。根據87號令第二十二條規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的,還應當規定檢測機構的要求、檢測內容等。“一般而言,檢測或檢驗交由第三方去操作,而檢測或檢驗機構是否具有資格、其頒布的證書能否代表行業觀點等這些要求一般在招標文件中沒有作具體要求,這會使得一些沒有性和技術能力的中介組織隨便頒發給某個供應商一個檢測認證或報告,而該供應商拿著該檢測認證或報告去參與了投標。”廣東省一家從事生物實驗器械生產的公司負責人說道。招標采購是眾多采購方式中的一種,是實現物資采購過程依法合規、公開透明、采購物資性價優的佳手段。非常重視物資的招標采購工作,近年來不論是招標規模還是招標質量都有了巨大的發展,但當前招標成功率尤其是一次招標成功率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建立招標后評價機制,持續優化招標方案在制定新框架協議招標方案前,通過回顧上一期框架協議執行情況,特別是反映較多、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較多的物資,從資格條件設置、采購技術標準、分包原則、份額分配等關鍵要素上優化招標方案,提高招標的性、客觀性。我公司已在服務類、采購類、工程類等標書編制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技術體系。針對不同的項目設立項目經理,為您提供貼身的管家式服務,項目經理全程把控標書制作過程,根據項目行業組成行業專家編制小組,以中標為導向,為您量身定做符合招標方的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