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大新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獎勵
- 作者:蘇州思睿晶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2023-09-06 13:24 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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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能享受的好處,思睿晶華為您細細解讀
1.知識產權30分;2.科技轉化30分;3.研發管理20分;4.企業成長20分。
其中,企業綜合評分在71分及以上才會初審通過。
根據《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以下統稱)的企業,其具備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享受這項優惠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不能混淆具備年度與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所屬年度
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有效期所屬年度,確定其具備的年度。
(二)具備年度之前5年虧損結轉彌補年限
例1:一家企業,2018年具備,2013年虧損300萬元,2014年虧損200萬元,2015年虧損100萬元,2016年所得為0,2017年所得200萬元,2018年所得50萬元。
按照規定,無論該企業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是否具備,2013年虧損300萬元,用2017年所得200萬元、2018年所得50萬元彌補后,如果2019年至2023年有所得仍可繼續彌補;2014年企業虧損200萬元,依次用2019年至2024年所得彌補;2015年企業虧損100萬元,依次用2019年至2025年所得彌補。
例2:接上例,該企業2019年起不具備,2019年虧損100萬元。其之前2013年至2015年尚未彌補完的虧損的長結轉年限為10年并不受影響。如果該企業在2024年之前任一年度重新具備,按照規定,2019年虧損100萬元準予向以后10年結轉彌補,即準予依次用2020年至2029年所得彌補。如果到2024年還不具備,按照規定,2019年虧損100萬元只準予向以后5年結轉彌補,即依次用2020年至2024年所得彌補,尚未彌補完的虧損,不允許用2025年至2029年所得彌補。
科技轉化
定義:由技術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項。
形式有: 1 )自行投資實施轉化; 2 )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 3)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 4 )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 5 )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 6 )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在這里提醒一點,有的企業為了提高轉化項目,將產品僅僅改變規格不同做出不同的產品,這種成果是不會被認可的。不過下面這種方式可以參考:
1.技術分解:結合科技成果特點,細化技術點。例如一款手機,可以細化到屏幕、主板、鍵盤、攝像頭等等。
2.項目分類:每個成果確認轉化為不同的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檢測、查新、試用等。
3.數量:根據產品,盡量多申請一些相關的知識產權,從而增加科技項目。
4.認證:轉化需要第三方認證認可。
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免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享受這項優惠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居民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處于“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該居民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選擇依照過渡期適用稅率并適用減半征稅至期滿,或者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
(二)居民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軟件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該居民企業的所得稅適用稅率可以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15%稅率,也可以選擇依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稅,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
(三)居民企業享受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公共基礎設施二免三年半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三免三減半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或減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
(四)不能與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疊加享受,但可以選擇放棄享受15%稅率的優惠(保留高新技術企業),選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計所得額征收優惠。
(五)高新技術企業查補稅款可以適用15%稅率,但是如果經稅務機關檢查,發現企業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規定條件的,會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六)高新企業取得所得可以享受15%稅率優惠。
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減免
《中華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蘇州思睿晶華是一家集項目申報、成果轉化、建設等多種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服務供應商,由于我司有經驗豐富、表現出色、的團隊,目前公司規模也日益擴大,由初十人擴大到現在四五十人的申報隊伍。公司設為高企事業部、礎設施事業部、人才項目事業部、創新項目暨金融類項目事業部,遍及長三角,特別是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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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地址:江蘇蘇州包裝說明:不限
產品數量:9999.00 個產品規格:不限
信息編號:195090943公司編號:14888702
Q Q號碼:396941467
蘇州思睿晶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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