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內蒙古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12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條例》的出臺,為加強我區疫病防控,解決動物及動物產品流通防疫監督、病死動物的處理等新情況、新問題提供了法制保障。 四是嚴厲打擊經營病死動物違法行為,要積極與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協作,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經營病死動物違法行為。